为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相关政策,帮助白内障、翼状胬肉等眼病患者减轻就医负担、重见光明,规范项目实施与资金监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启明行动”眼病项目执行医院,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6年“启明行动”眼病项目
(二)采购人:海南省残疾人基金会
(三)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四)项目类别:医疗服务
(五)资金来源:由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定向捐赠
(六)资助标准:成年眼病患者资助手术费用不超1000元/例,儿童眼病患者资助手术费用不超5000元/例,用于补贴患者自费部分费用;预计惠及700例眼疾患者,资金执行完毕,项目终止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服务区域:海南省
二、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一)项目概况
为本省符合条件的白内障、翼状胬肉等眼病患者提供规范诊疗与手术服务,落实资助政策,建立完善诊疗及项目台账,确保资金安全、救助精准、服务高效。
(二)遴选范围
1.服务内容: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眼科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眼科,承担项目患者筛查、诊断、手术、术后随访、台账管理、资金结算、信息报送等全流程执行工作。
2.服务期限:自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资金执行完毕自动终止。
3.最高限价:本项目执行经费专项治疗资助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0万元整(¥700,000.00),超报价视为无效申报。最终费用由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支付。
三、申报条件
申报医院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海南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二级及以上眼科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眼科,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为海南省医保定点机构,具备联网结算能力,能配合完成医保结算工作。
3.管理制度完善,财务规范,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账目可追溯。
4.拥有专业眼科诊疗团队,至少1名正高级及以上眼科医师,无重大医疗事故及违规记录。
5.医疗设备、诊疗场地满足项目需求,配备白内障、翼状胬肉手术所需专业设备,能建立完善诊疗及项目台账。
6.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愿意配合项目各项工作并接受监督。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医院应根据资格要求和评分标准准备材料,确保真实、完整、有效,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版。材料包含但不限于:
1.《2026年“启明行动”眼病项目医院合作申请书》
2.报价函(一次性报价,需包含报价测算明细,加盖公章)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二级以上眼科医院及医保定点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及相关管理制度文本
6.眼科医护团队名单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7.无重大医疗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8.眼科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复印件
9.诊疗场地说明
10.项目执行相关配合说明材料
11.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医院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材料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17:30(工作日9:0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华夏银行大厦15楼1502室海南省残疾人基金会项目管理二部。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
六、评审办法
(一)评审组织:基金会成立项目评审小组(由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项目管理二部代表组成),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开展评审。
(二)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从资质条件、技术能力、设备配置、项目方案、公益经验、履约保障等方面综合评价。
(三)评审流程: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综合评分;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四)排名规则: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选候选医院;得分相同的,按项目方案合理性得分高低排序;若有效报名机构仅1家且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可结合综合得分、现场考察及履约能力调研情况,按规定程序确定是否中选。
(五)遴选结果:将在海南省残疾人基金会官网上公告。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海南省残疾人基金
(二)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华夏银行大厦15楼1502室
(三)电子邮箱:1919069378@qq.com
(四)联系人:黄愉媚,联系电话:0898-65256297
(五)联系人:李倩云,联系电话:0898-65256290
附件:1.“启明行动”眼病项目医院合作申请书
2.2026年“启明行动”眼病项目执行医院遴选评分标准